团委学生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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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化工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
发布时间:2015-03-17      作者:    来源:
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

一、团委、学生会工作守则

1、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学校与学院,热爱团委。一切以国家、集体利益为重。

2、待人热情,工作认真,塌实肯干,任劳任怨。以微笑和耐心面对每一位同学;以高效率,快节奏为工作方式,展现出新时代青年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。

3、团结合作,诚实守信,群策群力,勇于实践。增强团委之间联系,少讲空话,多办事实,在实践中锻炼出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。

4、尊重他人,举止文明,礼待宾客,乐于主任。对领导,彬彬有礼,不卑不亢;对同学,真诚热情,主动关心;对校外朋友,灵活应对,得体大方。

5、勤俭节约,爱护公物,热爱劳动,热心公益。合理分配,最大限度利用团委有效资源为同学服务,积极带头参加社会劳动,公益事业,为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氛围起到模范作用。

6、提高素质,服务同学,服务学院,服务社会。以全心全益为同学服务的思想鞭策自己。

7、各部门按时上岗,并按要求佩带团委(带照片)或袖标。

8、注意团委形象遵守校规校纪,工作中禁止将手放在兜中,态度要严肃认真。

9、工作力求公正,以公平合理为原则,及时做出表彰和处罚。

      10、禁止以工作为由,进行旷课等不良行为。

      11、按时开会,严格遵守会议制度。

二、文档管理

1、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。期末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作总结。

2、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,将活动计划(包括预算),总结,流程交于主席团专门人员存档。

3、部门人员档案由主席团管理(一式三份),每次活动结束后,如实填写参加人员档案。

4、部门活动资料一式两份,部门自留一份,主席团存档一份。

三、团委学生会新成员制度

1、团委学生会新一届成员采取试用制。

2、学生会主席、团支部书记及各部部长由团委及各负责老师选出;各部成员由部长推荐,经面试、考试合格后,由主管教师批准,进行为期半学期的试用期。

3、试用期满后,由部长、学生会主席、团支部书记、主管老师根据各成员表现情况裁定正式人员。

四、人员协调安排

1、各部门开展活动需提前两天通知各部负责人,由部长统一安排人员。

2、各部部长需在学期期末了解部员退留情况,每学期第一周由主席团统计人员退留情况。

3、人员退留程序:先告之部长,由部长视工作实际情况自行决定,将其意见转达给主席团,征得老师同意后生效。

4、每学期人员招新,各部门提交复试问题,由主席团统一整理,部门自己存档。招新过程中,严禁私下交流,一切以团委学生会大局为重,注意人员协调搭配。所有复试人员的档案由主席团统一管理。

5、团委学生会实行“一级对一级负责制”主席对部长负责,部长对部员负责,所有工作由负责人承担。

五、团委学生会有关惩罚措施

1、思想作风不端正,不影响党和国家号召,不服从上级的领导,不接受团委学生会和广大同学监督者,予以免职。

2、工作中作风散漫,工作拖沓,不服责任,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,经上级警告而未能改正者,予以免职。

3、工作没有实际效益,不能按标准完成工作者,视情况予以免职成功其自动辞职。

4、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出现重大问题,受学校纪律处分者,予以免职。

5、道德品质败坏,立场不明确,沾染不良风气,参加邪教组织者,予以免职。

6、不团结他人,在工作中义气用事,以自我为中心,搞特殊化,破坏集体凝聚力,经教育不改者,予以免职。

7、出勤检查时,不按时到岗,不佩带团委学生会卡(带照片)或袖标者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予以免职。

8、检查工作时,不注意形象,如吃东西,嚼口香糖或走路时将两手插在兜中等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予以免职。

9、工作时不公正,有偏私现象,影响团委学生会形象者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予以免职。

10、以工作名义擅自旷课,予以免职。

11、违反团委学生会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者,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12、各学期工作计划,总结不按时上交,备案者,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予以免职。

 六、会议制度

1、按时参加会议,不迟到,不早退。

2、每次参加会议必须佩带团委学生会卡(带照片)。

3、会议期间要求态度严肃、端正,不准不屑与他人的讲话。

4、开会时不准交头接耳,嬉戏打闹。

5、会议期间严禁吃东西,嚼口香糖。

6、积极配合,参与会议,适当提出个人意见、看法。

7、不得无辜擅自缺席会议。

注:以上会议制度团委学生会部员必须严格遵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