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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2017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材料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18-11-09      作者:    来源:
 各单位:
    根据海师办【2018】100号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常勇慧、刘艳萍两名申报人的《海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》(电子版)进行公示(孙丽丽老师认定实验师的不需要进行公示),公示期为11月8日—14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化学与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周欣老师反馈。
    接收意见地址:化学与化工学院党政办公室(化工楼北楼203);
    接收意见邮箱:邮箱:540901533@qq.com

http://f.hainnu.edu.cn/2018/1109/20181109021519395.docx
http://f.hainnu.edu.cn/2018/1109/20181109021533636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