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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与化工学院召开《班主任工作条例》(草拟稿)座谈研讨会
发布时间:2018-03-14      作者:    来源:
 

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,增强班主任间的沟通交流,完善班主任工作规章制度,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服务管理水平,3月13日下午,化学与化工学院召开全体学工人员座谈研讨会,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梁晓明主持,学院孙振范院长、党委杨钰书记参加了会议。

会上,梁晓明副书记对学院2017年的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。她表示,2017年度学院荣获学校班主任工作先进单位,既是荣誉也是动力更是压力。感谢学院领导对学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,感谢专任班主任老师的辛苦付出。会上宣读了《海南师范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(草拟稿)》,与会人员就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,并达成了共识,条例中明确了班主任老师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及考核情况等,提出了分年级开展活动和主题教育的新亮点。2018年学院的班主任工作,将按照新修订的班主任工作条例(试行)有序开展。

会上,年级辅导员介绍了本年级学生的整体情况以及现存的突出问题,班主任教师也结合所管班级现状谈了各自的看法及建议。孙振范院长和杨钰书记对班主任工作条例的具体内容发表了意见,对召开本次座谈研讨会表示肯定并作了总结发言。孙院长强调,在《工作条例》试行期间,如发现有与实际工作开展不切合的部分,要及时修正,这样才能促使我们的工作更好更快发展。

杨钰书记指出,制定工作条例,完善规章制度,是为了更好地指导、规范我们的班主任工作,希望我院的班主任老师们能多提宝贵意见,热心投入学生工作,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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