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与化工学院原2006级制药工程专业学生刘春莲,于2009年3月申请休学一年。休学期满后经与本人联系,因个人原因,刘春莲申请继续休学一年,即从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,现其休学期已满,未办理复学手续。学院经多方努力均未与其本人取得联系,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,刘春莲同学应按自动退学处理。现特此公示7天,如有疑异请电话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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